一、依據 108 年 9 月 17 日永安國小永小教字第 1080005996 號函辦理。 二、旨案活動說明如下: (一)本案提供交通及講師鐘點費,午餐、保險請各校自理。 (二)本次活動補助 10 車次,每校以一車次為限,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 9 月 27 日止,請傳真至 03-4863004 辦理申請,依資源中心審查排序錄取,活動規劃期程預定於 10 月至 11 月(詳如附件)。 三、本案聯絡人:永安國小鍾秀金老師, 03-486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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