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09 年 10 月 6 日藝視字第 1090003078 號函辦理。
二、有關 109 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其須現場創作之類組,經擇定為「西畫類國中普通班組(含技藝班)」,爰此該組別,日後若經決賽評審委員評審擇優之作品,其參賽者應參加 109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六)下午 1 時 30 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
三、旨揭簡章及比賽要點可至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 https://web.arte.gov.tw/nsac/)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