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5 月 8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32701943 號函辦理。 二、 本案修正新增參選作品使用人工智慧(AI)或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協助創作或編輯之相關規範,詳如附件。 三、 請鼓勵貴校教師或教學團隊踴躍報名,相關報名辦法詳閱附件,餘請依本局 113 年 4 月 16 日桃教資字第 1130033789 號函辦理。 四、 檢附修正後之績優學校、績優人員、績優領航教師、優良教案附件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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