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110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領隊會議紀錄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0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比賽期程為 11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五)至 11 月 21 日(星期日);各級學校團體甲、乙、丙組彩排期程為 11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二)至 11 月 18 日(星期四),不提供個人彩排。 |
三、 | 相關防疫規定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請各校務必提醒參賽人員配合: |
(一) | 於賽前完成參賽學生名單造冊,禁止臨時更換人員,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等情形者,禁止參加。 |
(二) | 競賽當日參賽學生、檢錄人員、播音人員、攝錄影人員、場布及搬運道具人員(以下簡稱參賽人員)應主動聲明 14 天內國外旅遊史及是否為「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者,並於報到處繳交以下資料: |
1、 | 參賽人員健康聲明書:團體組聲明書留校備查,個人組聲明書於參賽當日攜帶報到。 |
2、 | 參賽人員健康管理表:團體組及個人組皆於參賽當天報到時繳交。 |
(三) | 參賽人員當日有發燒症狀(發燒額溫≧37.5°C ,得於 15 分鐘內再以耳溫方式完成 2 次複檢進行確認),如複檢仍有發燒情形(耳溫≧38°C)一律禁止參加競賽,並請儘速離場。 |
(四) | 與會人員活動期間彼此應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除於演出時得暫免佩戴口罩,演出結束仍應立即依規定佩戴口罩。 |
(五) | 競賽會場不進行頒獎典禮,成績將於當日賽程結束後於現場公告成績,並可至中興國中網站查詢成績。三日賽程結束後於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成績公告-初賽成績公告成績。競賽獎狀統一另行寄送。 |
(六) | 參賽人員於競賽後,除負責領取 DVD 影音光碟人員外,其餘人員應儘速離開會場不得逗留,若有申訴,請於該場次結束後 1 小時內提出。 |
(七) | 禁止參賽人員於會場用餐。 |
四、 | 檢送領隊會議紀錄及相關附件各 1 份,相關資訊亦得至本市中興國中網站首頁-桃園市 110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網址: https://www.chjhs.tyc.edu.tw/modules/tad_web/index.php?WebID=14)查詢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