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市「111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領隊會議紀錄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措施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1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比賽期程為 11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至 11 月 20 日(星期日),共計 3 日。 |
三、 | 本(111)年度取消彩排登錄,更改為比賽前走位,賽程表及出場序請參閱附件三,請各參賽隊伍務必提前報到,並密切關注即時賽事。 |
四、 | 相關防疫措施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二,請各校務必提醒參賽人員配合: |
(一) | 請參賽隊伍務必提早抵達競賽會場,避免因體溫量測及報到、檢錄等作業影響參賽時間。所有人員進入會場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維持社交距離(室內應保持 1.5 公尺;室外保持 1 公尺距離)。 |
(二) | 當日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進入比賽會場,並禁止參賽: |
1、 | 經現場量測體溫過高(耳溫≧38℃,額溫≧37.5℃),應立即安置至隔離空間, 15 分鐘內進行複檢,耳溫仍≧38℃者。 |
2、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確診者、參賽當日經 COVID-19 快篩陽性未經醫師確認者、「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居家照護」、「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身分者。 |
(三) | 各類人員之口罩佩戴規範: |
1、 | 參與人員(包含工作人員、評審委員、參賽學生及陪同人員等)進入會場內應全程佩戴口罩。 |
2、 | 個人組參賽學生得於上台演出時暫時脫去口罩,賽後應立即戴上口罩並儘速離場。 |
(四) | 基本防護規定: |
1、 | 尚在「自主防疫」期間內之參賽學生及陪同人員,應於報到時繳交出賽前 24 小時內篩檢(含家用快篩)或 PCR 證明,未繳交者不得入場及出賽。 |
2、 | 個人組參賽學生請於報到時繳交『桃園市 111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個人組」參賽學生之健康證明』,並提供小黃卡影本或健保快 E 通證明;倘無完成 3 劑疫苗接種(國小學生倘無完成 2 劑疫苗接種),須提供 48 小時內陰性快篩證明;倘三個月內曾確診且比賽當日無症狀的參賽者,得以有記載日期之確診證明文件代替疫苗接種證明及快篩證明。 |
3、 | 禁止參賽學生及陪同人員於會場內用餐。 |
(五) | 賽務規劃機制: |
1、 | 團體組學生倘因符合本防疫措施第二點第(一)項第 3 款所列之禁止參賽情形,得不受組隊人數下限之規範;倘有人數不足情形,仍以原參賽組別進行比賽,惟應於報到時檢附該生指定處所隔離證明書或快篩證明照片(快篩上應註明校名、姓名及施作日期)。 |
2、 | 競賽會場不進行頒獎典禮,成績將於當日賽程結束後於現場公告成績,並可至桃園高中首頁舞蹈比賽專區查詢成績。三日賽程結束後於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成績公告-初賽成績公告成績。競賽獎狀統一另行寄送。 |
3、 | 會場僅開放參賽人員、工作人員及評審憑證入場。 |
4、 | 團體組及個人組皆不辦理補賽。 |
5、 | 團體組參賽學生全面禁止畫臉妝,違反規定者扣分。 |
6、 | 參賽人員於競賽後,除負責領取團體組總平均分數紙本及 DVD 影音光碟人員外,其餘人員應儘速離開會場不得逗留,若有申訴,請於該場次結束後 1 小時內提出。 |
五、 | 檢送領隊會議紀錄及相關附件各 1 份,相關資訊亦得至本市桃園高中網站首頁-桃園市 111 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專區(網址: https://www.tysh.ty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12/)查詢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