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辦理本市 110 年公教員工子女托育服務等相關事宜一 案,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依「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及 參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 方案」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 餘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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