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新竹市政府有關欲申請 110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
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該市華德福實驗學校服務之教師
相關應知悉事項,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
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0 年 4 月 1 日府教學字第 1100057369 號函辦
理。
二、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依華德福教育理念規劃課程,與一
般公立學校不同。為辦理人智學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
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幼調入,聘書中明定
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
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
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三、又該校國中小教師需能跨領域科目教學,若為導師職務需
完整帶領所任教之各階段為原則(如:國小完整帶領一年
級至六年級,國中為七年級至九年級),另科任教師需視專業科目,參與華德福相關之帶狀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