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辦理 111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請貴單位踴躍推薦所屬 人員擔任本區選務工作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11 年 1 月 20 日桃選一字第 1110000092 號函辦理。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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