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苗栗縣政府有關 111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 申請介聘該縣服務作業說明,請轉知貴校有意申請教師應 審慎選填志願, 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 111 年 3 月 25 日府教務字第 1110057206 號函 辦理。 二、有關旨揭作業轉任及介聘年限之規定一節,說明如下: (一)苗栗縣教師轉任之規定: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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