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鼓勵各校(含幼兒園)所屬績優教師踴躍報名,延長本
市獎勵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績優教師與行政人員國內外
全時進修研究實施計畫期程至 111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四)一
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局 111 年 7 月 19 日桃教中字第 1110064318 號及同年 9 月 27
日同字第 1110091613 號函及同年 10 月 28 日同字第
1110103739 號函及同年 11 月 1 日同字第 1110105053 號函續
辦。
二、為鼓勵教師專業進修研究,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本市延續
110 學年度計畫並持續鼓勵績優教師及行政人員進修研究,
以拓展教師宏觀國際視野,符應教育趨勢脈動,爰賡續辦
理旨案計畫,且本年度計畫相較於去年對象資格為年資需
服務滿 7 年,業已放寬至累計服務滿 9 年,請各校(含幼兒
園)協助轉知並推薦所屬績優教師踴躍報名並繳交申請書等
資料至承辦學校青溪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