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1.申訴管道-發生事件向學校提出職場霸凌申訴(
(一)申訴專線電話:03-4917491轉710(專責受理申訴單位)
(二)申訴專用傳真:03-4943793
(三)申訴電子信箱:fd130@fdes.tyc.edu.
2.如涉機關首長(校長)則向上級機關提出職場霸凌申訴
3.與同仁溝通時應秉持理性,不應有辱罵霸凌等情形。
4.同仁間相互關懷(教育局長分享運動球星林書豪廣告詞)
傳好球助隊友得分/一個微笑 一句讚美 一個擁抱 都是好球/傳好球 一起加油
5.提供 EAP 服務(桃園市政府各年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