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 115 年 2 月 3 日桃教終字第 1140011086 號函(諒達)及基隆市政府 115 年 6 月 15 日基府教終貳字第 1150125749 號函辦理辦理。 |
| 二、 | 依據 115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市賽計畫修改重點說明如下: |
| (一) | 「社會組」修改為「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前述大專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
| (二) | 全國賽參賽名額: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原始成績最高者(或原始成績最高序位者)之前 3 名,共 3 位競賽員(競賽員中若無大專校院學生,第 3 位則由決賽錄取名額中擇優推派具大專校院資格者代表參賽)。 |
| 三、 | 本計畫得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twnpo.com/)-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