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9 月 5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40094234 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暨高中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教學典範學習,落實專業輔導機制,深化教師專業內涵,提升藝才教育品質,爰規劃本次專長研習;專長研習各場次時間、地點、研習代碼等資訊請參見實施計畫(如附件)。 |
三、 | 報名自即日起至各場次研習前 3 工作日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行報名,每場次名額實體及線上參與共 60 人為原則,額滿即截止受理。 |
四、 | 聯絡資訊: |
(一) | 本計畫相關資訊可自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網站「輔導團專區」( https://artistic.finearts.ntnu.edu.tw/type/5 )「研習活動」下載。 |
(二) | 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工作計畫鄭助理、李助理電話: 02-7749-3276 ,電郵: cate@ntnu.edu.tw 。 |
五、 | 本案研習內容以藝才教育趨勢與教師職能為主題,全程參與且完成「114 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增能研習活動意見調查表」,核予研習時數 3 小時,本案出席人員研習當日請貴校核予公(差)假登記。 |